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过渡期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4-00035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建〔2024〕477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本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过渡期
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自2024年3月1日起,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由各省市自行组织开展。目前考核系统及“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平台安全生产考核模块仍处于开发调试阶段,为确保相关安全考核工作能不断不乱、平稳过渡,现就过渡期间在本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发证及资格延期等相关工作的要求明确规定并通知如下:
一、过渡期界定
过渡期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安全生产考试
(一)考试申请
考生可通过注册并登录“上海交通微培训”微信公众号申请安全生产考试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2024年3月1日起至考核系统上线期间,安全生产考试将采用纸质试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考试题型和考题数量维持不变。
(三)考试要求和成绩
安全生产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合格标准为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合格证明发放
安全生产考试合格人员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以下简称市交通委职业资格中心)发放纸质版《上海市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明》(见附件2,以下简称《合格证明》)。
三、考核发证
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的人员可自2024年11月1日起,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平台搜索“安全生产考核”事项,进入相关页面后申请办理考核发证手续。
四、资格延期
原已通过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且为有效状态的人员如在过渡期内资格到期的,有效期自动延续至2024年10月31日。上述人员须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间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平台搜索“安全生产考核”事项,进入相关页面后申请办理资格延期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延期手续的资格作废。
五、单位变更
过渡期内从业人员需要变更受聘单位的,可向市交通委职业资格中心提交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经市交通委职业资格中心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发还给从业人员,由其转交新受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过渡期内参加市交通委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但未办理考核发证手续,以及在过渡期内资格到期但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人员,在过渡期内视同已取得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
(二)待考核系统完成调试并能顺利开展安全生产考试工作时,本市组织开展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将恢复机考方式。
(三)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过渡期结束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53950576,联系人:马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
试申报流程》
2.《上海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
试合格证明》
3.《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
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
4.《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管理办法》(二维码链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