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6

索取号:002421191K/2025-00046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安〔2025〕324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部门):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市安委办有关部署,结合本市交通行业实际,今年6月同步开展2025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结合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交通行业汛期暑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动落实。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微课堂、主题辩论赛、参观见学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高质量开展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细抓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汛期特点,聚焦涉水桥梁、“两客一危”车辆、四类重点船舶、危险货物作业港区、复杂地质条件施工驻地等重点领域,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重大隐患曝光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努力实现汛期暑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单位要按照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突出道路水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积极推动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等14项专项行动。

(三)广泛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单位要加强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指导行业企业准确把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分享安全笔记、安全隐患我查找等活动。要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留言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公众查找身边隐患、查改安全问题,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

(一)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开展安全倡议、安全宣誓、科普宣讲、技术装备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邀请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群众熟悉交通安全知识、了解重大隐患、掌握应急避险技能。鼓励各类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发动安全领域专家开展安全宣讲,加强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指导行业企业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要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隐患发现举报、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等知识。要通过公交车、轨道交通、车船站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安全标语;要在车站码头、高速道口、服务区、施工现场等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横幅;要通过本市高架道路、高速公路电子信息情报板,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标语、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要广泛张贴学好用好判定标准系列宣教海报,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三)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走深走实。针对企业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重点覆盖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创新应用。积极围绕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等方面组织部署应急演练,提升风险应对能力。针对市民群众,要通过组织知识讲座、开展互动体验、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放置安全宣传展板等形式,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学习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四)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管理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整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以案说法查找监管空白,以案为鉴发现监管短板,以案促改提升监管质效。要督促行业企业加强事故案例学习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隐患,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管理人员问题隐患排查能力和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工作,杜绝形式主义,结合实际细化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二是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相结合,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及时提炼总结。各部门、单位要注意及时收集“安全生产月”期间的重要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挖掘提炼亮点做法,及时报送信息和工作总结。

525日前,请各单位报送1名工作联络员。63012时前,请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各委属相关单位和各骨干企业集团将本区域、本行业、本集团“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报市交通委安委办(总结内容:活动数据汇总、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等)。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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