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海铁联运发展项目资金“免申即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6
索取号:002421191K/2026-00014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铁〔2026〕62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海市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实施办法》《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海铁联运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自2026年起,推进海铁联运发展项目资金实行“免申即享”(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申即享”方式
相关单位无需在“一网通办”上提交申报材料,仅需对市交通委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送的经营者相关信息、扶持资金拨付金额数、业务明细表等内容予以确认,即可享受资金扶持。
二、相关说明
1.“一网通办”平台推送信息后,各相关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2.信息推送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一网通办”平台预留联系人。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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