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24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4号令)、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申请及材料,我委于近期组织对其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延续相关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如有举报或申诉材料,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委交通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23115218。
传真:23115291;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6楼;
邮编:200125;
附件1: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质延续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表;
附件2: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业绩公示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