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文号:沪交行规〔2021〕12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23 15:16
施行时间:2022-01-26
有效期至: 2027-01-25
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交通建设
工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沪交行规〔202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经2021年12月3日第2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2年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25日止。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