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索取号:002421191K/2021-00059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行规〔2021〕12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施行时间:2022-01-26 有效期至:2027-01-25

  

沪交行规〔202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经2021年12月3日第2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2年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25日止。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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