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65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行规〔2023〕5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施行时间:2023-12-20 有效期至:2028-12-19

沪交行规〔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2023年11月1日第1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9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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