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港口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索取号:002421191K/2024-00062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行规〔2024〕6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施行时间:2025-01-10 有效期至:2030-01-09
沪交行规〔2024〕6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港口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经2024年12月6日第1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9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