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002421191K/2025-00079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行规〔2025〕7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施行时间:2025-10-04 有效期至:2030-10-03
沪交行规〔2025〕7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经2025年9月25日第1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5年10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