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本市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市交通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起草《关于本市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将意见和建议以信件形式寄送,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来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科技信息处,邮编200125。
电子邮件地址:ljlin@jtw.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附件:1.关于本市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本市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