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沪交行规〔2020〕4号)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制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为进一步优化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标准,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反馈。
公示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4日
联系人:曾平
联系电话:23115171
传真:021-83090162
附件:《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修订起草说明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