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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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沪交行规〔2020〕4)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制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为进一步优化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标准,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反馈

公示期:20241122至2024年1214

联系人:曾平

联系电话:23115171

邮箱:gdjtc@jtw.shanghai.gov.cn

传真:021-83090162

 

附件:《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修订起草说明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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