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政工系列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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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政工系列

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委宣〔2025〕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交通行业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受理程序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政工中评委),负责受理交通行业政工系列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政工师)的评审工作及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高级政工师)申报人的推荐工作。

申报人报送的中、高级政工师参评材料必须事先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推荐。高级政工师参评材料还须经相关政工中评委投票推荐。

二、申报范围

(一)在设置政工专业岗位的企业和其他新型组织中,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或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当年内(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调离政工专业岗位的上述人员可在当年申报。

(二)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当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可申报。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政工师。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政工工作1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政工师职称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大专学历,取得助理政工师职称4年以上。

申报高级政工师。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政工师职称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取得政工师职称5年以上。获得大专学历的,须符合破格晋升条件。

在岗在职申报人的任职资历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当年离开政工岗位的申报人任职资历计算到离岗之日。

四、评审要求 

(一)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申报政工师人员必须做到: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及最新理论成果,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知识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贡献,近 4 年工作业绩考核良好以上;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开展群众工作,会应用心理学等知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口头表达和协调服务能力。

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必须做到: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系统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知识,具有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熟悉了解国内外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理论、最新知识及其发展趋势,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能够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近 5 年工作业绩考核良好以上;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文稿起草、口头表达和协调服务能力,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或有专著。

(二)政工专业论文要求

申报政工师,须提交1篇由申报人在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或近4年来独立撰写、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原稿字数为2500字左右。

申报高级政工师,须提交3篇由申报人在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或近5年来撰写、与思想政治工作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政工论文。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原稿字数为4000字左右,申报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申报人提交的政工专业论文应符合学术论文格式。评委会办公室将对送审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查重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30%,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三)专业理论培训要求

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申报前专业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是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前置条件。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请于2025年4月5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上海社会宣传网 “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在线申报”,完成注册、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拥有一个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按提示进行材料输入、修改、附件上传等操作。申报材料在正式提交之前,可多次修改和保存,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已填写的内容。 

(二)材料递送

1.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并用A4纸装订申报表、综合报告和论文,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等按中评委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审核未通过的申报人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2.提交的所有荣誉,须为取得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应职称后取得的政工领域荣誉。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特别是学历、职务及任职时间、取得荣誉、论文发表等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情况,取消申报资格或任职资格。

六、其他

1.政工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制度,相关助理政工师培训、考试信息请关注上海社会宣传网(www.shshxc.cn)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

2.交通行业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申报流程、材料要求,转系列、初评、破格晋升的申报条件等,详见附件1、3

3.登录上海社会宣传网,可查询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历年文件、政策规定、工作动态,下载相关工作表格。

4.2022年(含)以后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每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完成年度考核情况报备。

5.政工师评审费每人600元,高级政工师中评委推荐费每人600元,于报送材料同时交齐。高级政工师评审费每人800元,申报人未获中评委推荐的,退回评审费。

7.本通知有关内容若与往年相关文件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2025年度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政工系列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指南

2.政工师申报材料目录

3.2025年度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政工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指南

4.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目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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