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依职权注销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证的公告
经查,上海住源物资储运有限公司等因法人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依职权注销该单位《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证》(编号:15012A00112号等)。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在知道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知道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虹口区武进路151号3楼303室
联系电话:63236695
特此公告。
附:依职权注销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证单位名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