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调整优化航运集疏运结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国家战略。为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鼓励“公转水、公转铁”,缓解道路运输给本市带来的交通和环境压力,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1﹞8号),制订《上海市调整优化航运集疏运结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在充分听取并采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6日在“上海交通网”上进行了为期13日的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情况形成《上海市调整优化航运集疏运结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部分
主要规定目的和依据、资金来源等内容。
(二)支持范围及扶持标准
主要对长江支线集装箱班轮业务、长三角内河水运业务和江海联运业务三项业务进行支持并明确定义及扶持标准。
(三)资金使用流程
主要规定各方预算申请时间及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的要求和流程。
(四)管理要求
主要规定资金使用的审计和公开要求及申请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五)附则部分
主要规定《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