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于2021年9月发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加大本市养护市场开发力度,不断完善养护市场结构和功能,进一步提升养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市交通委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道路养护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自2021年10月起着手起草《实施细则》,期间征求了养护企业以及市政公路行业协会的意见,书面征询了交通运输部、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意见,并通过“上海交通”门户网站于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细则》共六章三十条,包括总则、资质分类与条件、资质申请与许可、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划分以及基本原则要求。
第二章为资质分类与条件,共5条。按照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净资产、业绩等4个方面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的资质条件进行了细化说明,重点对人员专业类别、技术设备配置及养护业绩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为资质申请与许可,共8条。主要规定了许可审批的程序、申请材料、公开制度、许可时限、审批方式、资质有效期等相关要求。重点突出“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市区协同”、“就近提交”和“信息公开”等原则。
第四章为延续与变更,共4条。基本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的内容对延续、变更、合并、分立、更换、补办的办事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6条。主要规定了监督检查的方式、资质注销等相关要求,并对违法情况的处理和信用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为附则,共2条。主要规定了资质证书印制、实施日期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