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原《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以下简称《乘坐规则》)由市交通委于2016年制定并发布,对倡导文明乘车、安全乘车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公交行业运营服务水平,维护公共汽(电)车乘坐秩序,解决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道路运输局根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重新制定了《乘坐规则》。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自2021年3月起,会同相关部门着手研究起草《乘坐规则》,深入行业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于2021年7月完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市道路运输局门户网站及“上海交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2021年7月22日至8月21日)的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听取了市、区相关部门及公交运营企业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增加了乘坐无障碍公交车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规定,明确了乘坐轮椅的乘客在乘坐无障碍公交车时的相关规则,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
(二)增加乘客安全乘车的要求
一是增加车辆行驶中乘客安全要求。明确乘客乘车时应当做好自我保护,坐稳、站稳和扶牢,车辆行驶过程中乘客不得随意走动,待车辆停稳后,乘客依次先下后上。
二是修改乘客上车时不得携带相关物品的要求。考虑到当前上海公交车辆均为空调车,空间较为封闭,为了进一步保障乘客乘车安全,明确严禁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军警犬除外)等动物;严禁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以及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严禁携带其他可能污损车辆、危及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含充气气球、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其他充电辅助交通工具,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
(三)增加乘客文明乘车的要求
增加部分禁止性条款,包括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婴儿、病人除外)、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和乞讨;禁止在车厢内擅自涂写、刻画或者悬挂、张贴物品;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要求。
(四)更改乘客免费带领儿童数量为两名
根据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允许乘客免费带领两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五)增加非现金支付方式
目前使用二维码扫码等移动支付乘客比例增多,支付车费方式已不再局限于票卡形式。因此,补充、修改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的支付方式,增加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车费的规定。
(六)增加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事件管理要求
考虑到新冠疫情期间,乘坐公共汽车要求佩戴口罩等要求,明确乘客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