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修订背景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1〕8号)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市交通委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立足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为推动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结合本市发展实际,修订《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修订必要性
本《管理办法》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对标国家对上海“五个中心”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推进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在保持政策延续性基础上,《管理办法》精准把握下一阶段发展重点,在支持范围上做适度优化和聚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着力补齐高端航运服务业短板,加快推进智慧绿色转型,积极融入全球航运治理体系。
三、核心内容解读
本《管理办法》总体延续原有框架,重点对支持范围进行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将海铁、空铁业务纳入“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支持范围。
(二)将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以及推动建设现代航运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等内容,纳入“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级”支持范围。
四、政策实施说明
本《管理办法》主要就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予以明确,其中涉及支持标准、适用对象及申报条件等具体实施内容,在相关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