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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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会同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621日起施行。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细则》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要求,深入推进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本市交通行业事故预防服务功能,保障本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交通行业实际,经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市交通委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十七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行业自律、投保与承保、事故预防服务、理赔等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方面,规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等高危行业、领域必须投保安责险,鼓励其他领域自愿投保。

二是职责分工方面,划分交通、应急、保险监管等部门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是行业自律方面,强调行业协会在制定标准、纠纷调解等方面的自律作用。

四是投保与承保方面,明确投保方式和期限,鼓励为小型、微型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投保便利。

五是事故预防服务方面,要求分行业制定服务细则,支持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率,推动数字化管理与信息共享。

六是理赔方面,规范理赔流程,简化小额理赔材料;设定死亡赔偿最低限额(每人60万元),并依规作动态调整。

三、常见问题

(一)哪些企业需要购买安责险?

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等高危行业、领域必须投保安责险,鼓励其他领域自愿投保。

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单位。水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的旅客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单位。交通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交通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的单位。

(二)企业需要如何购买安责险?

企业投保安责险前应当综合考虑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选择合适保险机构足额投保。

(三)《实施细则》对事故预防服务提出了什么要求?

支持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保险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等建立三方合作机制,建立包括事故预防服务质量评估在内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事故预防服务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确保公平公正合规运行。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保险机构可以结合其安全风险特点、共性需求、保费规模等因素,统筹做好事故预防服务。

被保险人应当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并对服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保险机构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及时上报应急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保险机构可以充分运用在线服务、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开展事故预防服务,降低事故预防服务成本,提高事故预防服务费用使用效率。

(四)《实施细则》对安责险理赔和责任限额提出了什么要求?

一是规范理赔流程。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事故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应当及时答复,并立即组织开展事故勘察、定损等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予以赔偿。保险机构认为有关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鼓励保险机构对一定额度内的保险理赔采取简化理赔材料、线上理赔、协商理赔等便捷理赔措施。

二是提高了保障额度。结合上海实际,确定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为60万元,并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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