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的解读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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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的必要性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沪道运行规〔20211 号)20214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414日止。文件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停车人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维护公共停车场(库)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停车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政策迭代要求,确保公共停车管理的连续性与可执行性,需要对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说明

修改后的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依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制定,共十三条。主要包括:不得将车辆驶入公共停车场(库)的情形停车人驾车进场停车、离车、支付停车费等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停车人为维护公共停车场(库)安全、环境卫生等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定停车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将全文的泊位统一修改为停车位,与相关标准、管理文件保持一致;

2.增加第五条停车人在公共停车场(库)内行走时,应当遵守人行引导标志使用人行横道线,注意通行安全

3.将第七条第一项中的违规占用……安装充电设施泊位修改为违规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

4.在第七条中增加一项(三)在进出口、通道等区域滞留车辆,与前车保持适当距离影响正常通行秩序的行为

5.将第七条的其他违反国家和本市关于公共停车场(库)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修改为其他违反国家和本市关于公共停车场(库)安全、环境卫生、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6.增加第九条在车辆停放期间发生财物失窃、车辆损毁或人身伤害的,停车人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将原第九条中的停车人不得将车辆堵塞进出口、通道影响正常通行秩序调整并入第七条禁止性行为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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