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建立健全本市交通行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构建本市交通行业全链条、全周期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各级管理责任
《办法》构建“企业负责、行业监管、动态管理、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确保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见效。主体责任方面,明确本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针对工艺、设备、场所、岗位等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并报告实施情况。部门监管方面,市交通委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工作,市、区两级交通管理部门依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形成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监管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功能,强化风险防控的经济保障机制。
二、规范辨识评估,完善风险动态管理
《办法》建立科学、动态的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提升风险识别的精准性和管理的系统性。一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将安全风险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安全风险四个等级,实现分类管理。二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形成风险清单并逐项评估;致险因素超出控制范围时,需及时重新评估并调整风险等级。三是重大风险等级评定、等级变更和销号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者成立评估组进行专项评估,确保风险可控。四是要求管理部门每季度分析行业重大风险动态变化情况,掌握季节性规律,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指导行业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三、强化数字化赋能,提升智慧防控水平
《办法》突出“数智赋能安全”为核心主题,推动风险防控向智能化、精准化全面升级。一是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感知设备规划应用,实现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数据、视频监控、预警信息的实时报送与共享。二是推行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智能预警。三是利用电子标签实现风险源追溯,提升监管效率。四是搭建数字化预知研判模型,辅助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推动风险防控模式由“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